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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如何界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如下: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的。 3、风险承担的程度不同: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纠纷解决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而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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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