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
释义 | 保险合同丢了是可以补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非常重要的事项;是当事人进行保险理赔的重要凭证,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单证,因此当事人丢了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带上被保人和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去补办,保险公司会进行补发。 一、人身保险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内容:1.保险金额,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的金额。2.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障而付出的代价。3.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义务的具体体现。4.保险期限,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5.保险时效。任何合同都有时效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也不例外。6.失效和失权。7.订约时间。人身保险合同中,订约时间是很重要的事项,一般要写年、月、日、时。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2、通知义务通知义务是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二是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被保险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1、投保前进行如实告知的义务;2、知悉保险事故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3、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4、被保险人职业发生变化或保险标的风险因素增加或减少通知的义务。5、被保险人也有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防灾防损和施救义务、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等。 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谁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有法律认可的利益; 3、被保险人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