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交强险拒赔情形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应当垫付抢救的费用。 一、保险公司垫付费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垫付抢救费做出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用进口钢板不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