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项目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转让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2、转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批文; 3、转让方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转让项目已经进行一定投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