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断了个人如何补缴 |
释义 | 社会保险费断缴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参保人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此时参保人应及时提醒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单位拒绝缴纳的,可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稽查部门投诉; 二、参保人未就业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参保人无工作在家待业,此时无法补缴社会保险费,产生参保中断。但是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不会因为中断缴费而作废,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缴纳社保的年限可与之前你年限累计计算,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的,退休后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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