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