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无效诉讼的提起方法 |
释义 |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收集相关证据并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如果行政机关认定无效,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提起专利无效诉讼的方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不符合授予条件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无效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专利无效诉讼的程序与要点 专利无效诉讼是指当某一专利被他人认为无效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该专利的有效性进行争议。专利无效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首先,起诉方需向法院提起无效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其次,法院将组织专利无效审查,包括对专利的技术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然后,双方将进行辩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最后,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结果,判决专利的有效性。专利无效诉讼程序复杂,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 结语 专利无效诉讼程序复杂,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起诉方应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并经过专利无效审查和双方辩论。最终,法院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审查结果判决专利的有效性。专业的律师编辑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确保您在专利无效诉讼中获得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怎么提起专利无效诉讼 当专利被侵害时,最常用的救济方式是申请专利无效,接下来我将谈谈申请专利无效的具体流程。第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第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第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第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权利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怎样提起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无效宣告的提起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需要注意的是,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提起专利宣告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申请专利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申请专利无效的诉讼时效是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不服专利无效宣告怎么办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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