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买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参考上述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