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占宅基地怎么处理 |
释义 | 超占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将超占的部分返还。可以将多余的宅基地有偿的退出交回给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是进行复垦,从而可以获得国家予以的相关补贴。 强制拆除,收回超占宅基地。如果超占宅基地后不愿意接受到国家的处罚的,这部分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强制收回,其超占部分上的建筑物也将会被给拆除。 付费有偿使用。超占宅基地的,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在接受了处罚之后,则能够继续付费使用其超占、多占的宅基地。 一、土地确权不完成会怎么样 如果由于土地存在争议、纠纷等问题导致土地未能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之后,将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但如果是存在以下三类情况,将不予确权,土地将会被收回: 1、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 目前农村的开荒土地主要分为经过许可开荒和未经许可开荒,主要是以开荒土地时是否获得农村集体组织或者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为依据,经过许可开荒的土地将与承包地一样确权登记给开荒者。 而未经许可开荒的而土地,则不予确权,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待农村集体组织有其他规划,则会收回其使用权。 2、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 农民朋友修建房屋,必须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确权此项证书则属于违规违法建房,如果是滥用耕地、基本农田,则不予确权登记,还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3、废弃、闲置宅基地 此类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二、城镇居民与农民共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认定 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中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但如果一方使用人在占用宅基地建房时,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在不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所建房屋。 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的共同使用,虽然不同于共同财产的使用,但各共有人在对共有宅基地进行使用时仍必须遵守一般规定:宅基地共同使用人中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未经其他共同使用人同意而擅自占用宅基地建房违反法律规定,权利受到侵犯的宅基地共同使用人可以视具体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情况是:宅基地一方使用人在占用宅基地建房时,虽然没有取得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但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其占用宅基地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盖起了新房或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妨得他人合法权益的,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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