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怎么算婚前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有下面四种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房子为个人财产; 2、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归不动产登记一方,但应补偿另一方还贷部分,和还贷部分的增值; 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一、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婚前,一方已购买并支付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赔偿; 3、夫妻一方结婚前买房,房产证结婚后才办理。这样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产权离婚分割都有哪些情况 产权离婚分割情况如下: 1.婚后买房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一方婚前支付收入办理按揭,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支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全款购房,或者一方父母婚前全款购房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4.婚后父母出资构成的,则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子女的,则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反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三、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6、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7、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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