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调休国家怎么规定 |
释义 |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一、拖欠加班费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劳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自由约定合理的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用人单位应该每月进行加班统计,并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声明加班时间以该加班统计为准。 3、考勤制度应与加班制度相呼应,且用人单位保存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年。 4、工资单上明确加班工资。 5、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二、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 2、双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3、机关事业单位的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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