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能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本条的规定,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不得主张在诉讼中支付违约金,要求没收定金或还定金。但是,当一方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选择违约金责任后,不影响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因为违约金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而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消价款或者收回;收到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定金已经失去了担保一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功能,属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应当退还。因此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