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时法律援助律师是否有用? |
释义 | 法律援助是否负责开庭辩护 不是的。还要负责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 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代理; 5.劳动仲裁代理; 6.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7.公证法律援助; 8.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9.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这些都是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 申请法律援助要多久才能开庭 开庭时间和请法律援助没关系,一段情况下、立案后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内开庭。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法律援助人员必须执行开庭辩护吗 不是的。还要负责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 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代理; 5.劳动仲裁代理; 6.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7.公证法律援助; 8.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9.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这些都是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 我想申请法律援助提我开庭? 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开庭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对正常诉讼审理时间没有影响;开庭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援助事宜是不是只负责开庭辩护 不是的。还要负责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 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代理; 5.劳动仲裁代理; 6.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7.公证法律援助; 8.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9.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这些都是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 《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该内容由 陈建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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