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和实际面积误差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买房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样的,误差面积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面积少了3%以上,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对其超过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具体赔偿方法 1、误差值在正负3%内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 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2、误差大于3%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符,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者。 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 三、购房关于房屋面积应注意事项 1、商品房销售面积即购房者所购买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摊公用建筑面积。 2、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摊共建筑面积。 3、商品房销售面积标注单位应平米。 4、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差超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5、按套或者单元销售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于整幢商品房实际总面积。 四、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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