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执行了? |
释义 | 律师解析: 不用主动去找。如果找上门来,当事人可以写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然后交给,说明不是被执行人的理由,然后要求裁定撤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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