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几人算聚众,只是朋友聚聚在广场打球 |
释义 | 疫情期间,政府发布紧急措施禁令,拒不执行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政府决定的处罚为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多次发布紧急措施禁令:少出门,不聚会。如果拒不执行的,非要聚会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疫情下的社交聚会:朋友们在广场上尽情娱乐 在疫情期间,社交聚会成为了一种珍贵的体验。尽管疫情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范围,但朋友们依然找到了一种方式来聚在一起,放松身心。他们选择在广场上举行聚会,这里空气流通,人员密度较低,有助于遵守社交距离的规定。朋友们在广场上尽情娱乐,打球成为了他们的主要活动。这不仅是一种锻炼身体的方式,更是增进友谊、释放压力的机会。他们互相鼓励、竞争,享受着团队合作的乐趣。这样的社交聚会不仅让他们忘却了疫情的困扰,更让他们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暖和生活的希望。 结语 在疫情期间,政府多次发布紧急措施禁令,要求人们少出门、不聚会。违反这些规定将被视为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决定的人将面临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在这种限制之下,社交聚会仍然是人们珍贵的体验。朋友们选择在广场上聚会,这里空气流通,人员密度较低,有助于遵守社交距离的规定。他们通过打球等活动,锻炼身体,增进友谊,释放压力。这样的社交聚会让人们忘却疫情的困扰,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暖和生活的希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违反本法规定,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由体育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纳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利用体育赛事从事赌博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 (一)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 (二)体育赛事活动因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时,未及时中止的; (三)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 (四)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 (五)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对赛事活动场地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检查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条件,制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维护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 体育赛事活动因发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予以中止;未中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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