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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药生产与销售处罚金额调查
释义
    生产、销售假药的刑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其他严重情节: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假药市场整治取得显著成果
    近年来,针对假药生产与销售问题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加大惩处力度,相关部门成功打击了一批假药生产销售团伙,有效减少了假药在市场上的流通。同时,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提高了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此外,加强了对假药市场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假药案件,有效遏制了假药的蔓延势头。整治假药市场的成果不仅体现了政府的决心和努力,也得益于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假药犯罪,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加大惩处力度,我国针对假药生产与销售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果。相关部门成功打击了一批假药团伙,减少了假药在市场上的流通。同时,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提高了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未来,我们将继续打击假药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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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