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印花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此外纳税人还应对印花税中几点特殊情况加以重视: 1、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对这一点尤其要牢记,因为通过分别记载、分别核算能达到节税的效果。 承包类型的合同是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这里的费用不仅仅是由承包的费用,还有就是税收方面的费用,比如说其中包括有印花税,只不过说这里的税收费用应当是根据具体的标的额来确定,最终的征收费率。 一、运输合同转包怎么缴税 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1、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释义:比如国内联运,从上海到天津,再从天津到北京,如果是从起运地上海统一结算运费,则起运地结算双方,也就是托运方和上海的承运人,对“上海到天津,再从天津到北京”的运费贴花。如果是上海到天津,天津到北京,分别计算运费,则货主与上海承运人,货主与天津承运人,分别对这两段运费贴花。 2、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本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应以运费金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释义:比如从成都运输到大连,再运输到美国,成都的承运人对成都到大连贴花,托运人对全程贴花。如果是从美国运输到大连,托运方贴花,国外提供运输的企业免税。 国际货运,如果由我国企业运输,我国企业按本程运费计算纳税。托运方全程运费计算纳税。将货物运往境外,境内的部分的运费40万,境外的部分30万,境内运输企业就40万计算印花税,境外部分的运费不缴纳印花税。 托运方按70万计算印花税。如果由外国企业运输进口货物,外国企业一方免征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结算凭证缴纳印花税。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缴纳印花税。 二、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计算如下:1、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机械、器具、设备等租赁合同,属于经营租赁合同,适用税率为1%o,计税依业据为租赁金额、按比例税率纳税,应纳税额在10%以下的,免征印花税纳税额在10%以上的,最终税额在5%以下、以单笔租赁合同为例,如果租赁金额为300元,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0.3元,低于1元。如果租赁金额是1600元,印花税是1元,是6元,不是四舍五入,根据2元贴花、贴花,没有尾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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