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标准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创业板上市标准是什么 创业板上市标准:1、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3、发行人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规模;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才可以向证券交易中心申请上市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