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为什么禁止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
释义 | 法律为什么禁止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因为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责任不清,工期拖延,成本增加,甚至发生严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发包单位肢解发包工程,使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组织协调,不仅承建单位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还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责任不清,工期拖延,成本增加,甚至发生严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以上就是关于法律为什么禁止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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