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须缴费期满一个月开始享受,连续缴费不足六个月的要经过稽核才能报销,中断超过两个月的,补缴期间不享受,按重新参保对待。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的,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国家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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