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核病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报销比例根据年龄递增,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提供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1、需要专项救治的重大疾病 在众多特殊疾病范围之内,对15项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像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疾病,医疗机构在接收患者后的第一时间会启动专项救治程序。 2、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补偿比例 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除此之外的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 那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应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 2、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5、《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 以上是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以及《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以上是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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