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短拘留几天 |
释义 | 刑事拘留最短3天。对于交通不发达的城市,交通不便的城市主要是西部城市,可以直接延长到7天;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可延长至30天;需要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再延长7天。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最轻的是3天,最长的是37天。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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