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初次登记,房屋交付后,购房人可以开始申请办理房产证登记。购房者需到房管部门办理初次登记。购房人居住3个月后,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初次登记事宜,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查询。房产登记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人还需要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然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购房者在申请房产证时需要很多证件。填写申请表时,应事先咨询有关部门,明确需要取得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并一次全部准备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