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具体体现在: 1、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而开始,因当事人自主的撤诉行为而结束; 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事项法院不能对其做出裁判; 3、当事人可以一在诉讼中变更、放弃和追加诉讼请求; 4、原告可以放弃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中就民事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