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能否规定不得股权转让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得股权转让。因为法律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而是任意性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于所有的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一、影响股东资格认定的因素有哪些 有下列因素: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2.股东名册。 3.出资证明。股东之所以能够成为股东,主要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股东的出资是股权形成的实质要件。 4.工商登记。 5.股权转让协议。 二、公司股权可以私下转让吗 可以,但是也要分两种情况。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但私下订立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章程中规定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三、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要求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具有法律效力; 3、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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