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呢 |
释义 | 一般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借贷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以及借贷合同的条款约定不合法合理等风险。 一、民法典中借钱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1、民间借贷的,可以约定借款用途,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法律未作强制规定。2、民间借贷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适用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则。就借款合同而言,法律规定多为任意性规范,由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作出决定,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约定借款用途,所以,相应的,民间借贷中,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 二、什么情况借款合同无效 常见的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6、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三、借条上没有写利息发生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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