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我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许可人应履行备案手续,但却未涉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问题。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对合同效力是没有影响的,反而对合同的效力有所帮助,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一、商标申请注册费 (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 (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 (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6)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7)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8)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9)商标异议费:500元; (10)变更费:250元; (11)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12)撤销商标费:500元; (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150元。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认定? 首先,凡是经过商标权人许可的使用,无论是有偿使用还是无偿使用,都不可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按照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应当注意只要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即使在尚未报商标局备案之时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如果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便不得以本罪论处。因此,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判断行为人使用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就显得非常重要,它涉及能否认定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基本定性问题。 三、假冒注册商标的认定和处理 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1、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2、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3、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由于被许可人不能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许可合同提前解除,行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4、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使用;5、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范围使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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