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起征点如何调整? |
释义 | 个税起征点调整:从原来的3500元调整到5000元,每年的起征点是6万;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