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贷款必须要由一方签字吗? |
释义 | 夫妻贷款无论双方是否共同签字,只要一方签字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偿贷款,也可同时向夫妻双方追偿贷款。 一、房贷离婚后要怎么分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三)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四)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离婚还有贷款的房子应当怎样处理 离婚还有贷款的房子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房贷,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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