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应该如何办离婚 |
释义 | 异地离婚的立案问题解决方法:提供居住证明是最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房本、结婚证和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若居委会不开证明,可尝试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明;无房者可凭租房合同证明居住满一年;若两人都是外地人且无固定住所,可凭租房合同、暂住证等零散材料证明离开原籍已超过一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条二款,可解决这类复杂的异地离婚立案问题。 法律分析 通常来说,如果双方的工作地和生活地,都不是原籍的情况下,可以去实际居住地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关键问题是,拿什么材料才能在当地法院立上案!法院受理外地人的离婚案件,主要看居住证明,最常用的几种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最管用的就是这个居住证明。有房子的带着你的房本和结婚证,到房屋所在地那个居委会开一份居住证明,主要内容一般说是兹有我辖区居民(姓名、出生年月日)自哪年哪月开始至今在我辖区几门几号居住,这样一个内容要保证到能够看出来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这样的内容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去了法院就能立上案,这也是最好用的一种证明材料。 2、如果有房子,但是居委会不给开证明,那么你只能去物业公司可以试一下,物业公司如果出具同样内容的证明,多数法院也是可以接受的。 3、没有房子,那就拿这个租房合同,来证明在此地居住已经满一年了,通过中介租的房子呢,中介公司也可以帮助出具同样内容的证明信。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两个人都是外地人,在此地又没有房子,住所又这个区那个区不稳定,那怎么办呢?那就用你这些零散的租房合同,暂住证等材料,来证明双方确实离开原籍已经超过一年了,而且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现在被告就住在这个法院这儿这个辖区里。那么我们利用什么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条二款的规定,来解决这种最复杂的异地离婚的立案问题。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条二款的规定,对于双方工作和生活地都不是原籍的情况下,要在当地法院立案离婚,关键是提供合适的材料证明。最常用的几种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如果没有房子或居住证明,可以凭借零散的租房合同和暂住证等材料来证明离开原籍已超过一年,并且没有经常居住地。通过合理利用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解决这种复杂的异地离婚的立案问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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