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释义 | 起诉案件时,需了解法院接受何种担保方式;联系担保公司申请保函,提交材料并支付费用;向法院提交起诉和保全材料;法院立案后,提交保函;执行局收到保全裁定后,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 1.准备起诉材料,提前了解本案管辖法院是否可以接受“一半保一半”的担保方式,如果不能接受就要寻找第三方提供财产担保; 2.联系合适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保函时,需要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审核。如果没有问题,申请保全人即可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申请保全人支付费用,担保公司准备“保函”; 3.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以及财产保全材料,法院审核后并成功立案,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联系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法院提交《保函》,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也可以随行一起去法院立案,正式立案同时即刻提交《保函》; 4.立案庭收到一整套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等财产保全资料后,移交“业务庭”或者“诉保组”,审核无误后会出具《保全费缴费通知》,并通知申请保全人支付相关保全费用,保全费用支付后,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局执行; 5.执行局自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予以执行。执行局通常是使用发函的方式联系银行、房管局、工商局、证券公司等机构对相应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相关机构完成保全之后会将回函递送回执行局,最终完成所有保全工作。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中,为了保障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实施性,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财产进行保全。适用条件包括:离婚诉讼已经正式立案、存在财产分割争议、存在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或损毁的风险等。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书,附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如决定予以保全,法院会指定保全财产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会进行审查;最终,法院会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维持保全措施。离婚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和有效进行。 结语 通过提前准备起诉材料、寻找适当的担保公司并与其签署担保协议,以及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和财产保全材料等步骤,可以有效实施离婚财产保全。执行局会在收到保全裁定后,通过与相关机构合作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操作,最终完成保全工作。离婚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实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