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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注销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单位注销的流程:1、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2、注销社保。3、注销国、地税。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注销银行账户。6、注销印章。
    法律分析
    单位注销的流程:
    1、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
    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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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