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安全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享有同样的职权,所以有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