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朋友拿自己的个体给别人开票赚钱,请问违法吗 |
释义 | 虚开发票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违反规范、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法律分析 过账开票违法,因为没有实物的买卖,对方公司打款过来,开发票,是属于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拓展延伸 个体户给他人代开发票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个体户给他人代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体户只能开具与其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代开发票属于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的行为。代开发票可能存在虚开、偷税漏税等风险,严重损害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税务部门对代开发票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建议个体户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自身合规,避免涉及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有具体情况需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税务机构。 结语 违法开票行为严重损害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虚开发票和代开发票均属于违法行为。个体户应合法经营,避免涉及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机构以确保自身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八条 【追索权的效力】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四十九条 【票据保证人的票据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四十五条 【汇票保证及保证人的资格】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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