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有人定期检查廉租房的住人情况。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收回廉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