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代理关系终止应符合什么条件 1、代理关系终止应符合的条件: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代理人与第三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总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合同终止需要哪些条件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死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一)在以下情况下代理继续有效: (1)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4) 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