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几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将公积金用于购买所有权住房的;2、家庭生活困难,需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房租等住房相关费用的;3、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已经跟单位签订了劳动关系终止合同的;4、职工收入低经济困难需要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的;5、职工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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