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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相邻权纠纷处理原则
释义
    相邻权纠纷处理原则:
    1、有利生产。有利生产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如果双方协商、调解不成,而不得以进行仲裁和诉讼时,仲裁机构和审判机关裁处相邻关系的权利冲突时,将会按照有利于生产原则进行处理;
    2、方便生活。方便生活是相邻权利人生活便利的基本权利,即一方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而发生仲裁和诉讼,裁决机关会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纠纷;
    3、团结互助。团结互助是我国民间长期倡导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社会道德要求,对于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冲突,有关部门的处理原则是通过调解促进相邻权利人实现团结互助;
    4、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是解决一切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相邻权利冲突的处理也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论是民间调解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还是仲裁和审判机关,在处理和解决相邻权利冲突和纠纷时,都必须做到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实现平息争诉促进相邻关系的和谐解决。
    相邻权纠纷处理方法:
    1、相邻权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2、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3、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综上所述,远亲不如近邻,生活中有个好邻居能够帮助不少事情,现在大家住的都是楼房,距离感越来越强,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也是越来越多,发生问题就要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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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