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的,名下车牌号想过户的,可以由车主合法继承人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之后,再到车辆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手续。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车主去世,需要携带死亡证明、公证处的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所属车管分所办理过户手续。 一、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二、哪些车辆不符合过户的条件: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