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自己的意见叫什么 |
释义 | 原告当事人意见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怎样?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理所经过的庭审程序包括: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二、民事法定证据种类是什么 有下列种类: 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图画或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录音、录像、电影胶卷、传真资料、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等。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诉讼参加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三、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 1、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2、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直接原则又可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 3、所谓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包括控辩双方要以口头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证人、鉴定人要口头作证或陈述,法官要以口头的形式进行询问调查。 4、直接言词原则,是诉讼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直接涉及到对证据的调查与采纳以及对证据的判断问题。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审理原则与言词审理原则的合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