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地承包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林地承包期限一般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还要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林地承包期限一般是规定在承包合同中的,林地承包期限到期的,承包人可以申请延长。林地的承包期较耕地的承包期更长,这是因为:首先,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林地的主要部分是有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有的甚至三季,很少种植多年生植物。其次,从事林业开发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 林地承包需要遵循的原则: 1、平等协商性、自愿性和有偿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林地的林业用途; 3、林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4、受让方必须有林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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