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赠与是否需要缴税? |
释义 | 亲属间的财产赠与需要缴纳税款,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受赠人再次转让该不动产时,需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减除已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赠与财产要交税。亲属之间发生财产的赠与时,根据情况不同,所交纳的税款也是不同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财产赠与的税务规定及应注意事项 财产赠与涉及税务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税法规定,财产赠与在一定条件下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税款。首先,要根据赠与的财产类型和金额确定是否触发赠与税。一般而言,财产赠与超过一定额度时可能需要缴纳赠与税。其次,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及时履行报税义务,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申报表和缴纳税款。此外,赠与人还需注意避免逃避税款的行为,如将财产以虚假方式转移等。对于受赠人而言,应了解赠与税的计算方法和减免政策,以便合理规划财产接收和税务处理。总之,财产赠与涉及复杂的税务规定,建议在进行赠与前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结语 财产赠与涉及复杂的税务规定,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应及时履行报税义务,遵守法律规定。赠与人应注意避免逃避税款的行为,受赠人应了解赠与税的计算方法和减免政策。建议在进行赠与前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确保合规并减少税务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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