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从户口本迁出,另立户口本怎么办理 |
释义 |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手续,包括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等。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可凭入伍通知书办理迁出手续,不发迁移证件。 法律分析 补办户口本。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拓展延伸 迁出户口本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迁出户口本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前往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要求和所需材料;其次,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迁出证明等必要证件和文件;然后,填写迁出户口本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给户籍管理机关;接下来,等待户籍管理机关审核和处理申请;最后,领取迁出户口本。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办理时间,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迁出户口本手续。此外,还需注意及时办理迁入户口手续,避免因迁出而导致其他问题。 结语 办理迁出户口本需要遵循《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具体流程包括咨询相关要求、准备必要证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和领取迁出户口本。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了解当地规定和办理时间,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手续。同时,及时办理迁入户口手续,避免其他问题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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