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归孩子以后属于谁 |
释义 | 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孩子名下的财产归属,该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孩子所有,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 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孩子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到成年。 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只能处分对孩子权益有利的行为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均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 2、适当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原则。由于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人未来的生活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为了让孩子在未来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更多的财产,以照顾孩子的实际需要; 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4、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损害赔偿原则。 二、离婚女方净身出户是否要给抚养费 需要。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 离婚后,女方净身出户的若其不属于抚养孩子的一方,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管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夫妻双方都有继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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