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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所需时间查询
释义
    本文讲述了房屋出售后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和相关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第二十条规定,登记申请应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应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分析
    房屋出售后,从申请之日起,办理过户登记最多需要三十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提交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若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或者当场提交更正材料的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并重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复制、抵押、异议、证明等不动产登记资料。因此,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结语
    房屋出售后,从申请之日起,办理过户登记最多需要三十个工作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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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