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议出现在交通事故理赔中,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理赔中,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质疑。保险公司在收到质疑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如果仍然存在异议,被保险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质疑,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或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其所受损失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错误,要求重新核定的,应当在强制保险公司依法进行重新核定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质疑,要求进行重新核定,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受理,核实事实,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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