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患羊癫疯,在医疗期内不可以辞退;劳动者以欺诈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职工健康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知情权,如果员工入职隐瞒了癫痫病史则构成欺诈,用人单位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如果员工事先告知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能治愈病情的,单位不得接触劳动合同。 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单位有权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