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融网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是线下业务扩展到线上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全国首例网络拍卖案系此类纠纷中之典型;二是新商业模式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全国首例网贷评级商业诋毁案系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商业模式下引发的纠纷;三是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侵权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全国首例涉用户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脉脉案”、浏览器更改UA跳过广告案、搜狗输入法歧视性对待搜索引擎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一、什么情况容易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 引发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情况有: 1、房价上涨过快,卖方违约引发纠纷; 2、买方贷款障碍引起纠纷; 3、交易税计算出现误差和纠纷; 4、支付定金引起纠纷; 5、中介费支付引起纠纷; 6、因户口问题引起纠纷。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 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