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关系赔偿规定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雇佣关系赔偿的法律依据,雇主应承担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雇佣关系造成的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资格、国家干预力度和争议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一、雇佣关系赔偿法律依据 雇佣关系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雇佣关系造成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哪些 雇佣关系造成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如下: 1.医疗费用: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三、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如下: 1.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3.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佣关系赔偿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雇主和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的赔偿责任与标准。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主体资格、国家干预和争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律师编辑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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